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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扬言强拆,民营企业利益谁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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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09:2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是山东省青岛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枣杭村工业园六家民营企业,2002年通 过招商引资,与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枣杭村签订了5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实际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目前,合同尚在有效期内,2019年1月,通济街道办事处以及枣杭村委通知我们企业搬迁。理由是工业园区土地被青岛银盛泰集 团有限公 司征用,用于商业开发。因双方就合理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在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枣杭村村委扬言要在本月3月16号之前实行强 拆。我们认为这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征迁方式,是对法 治精神的践 踏,必须果断叫停。

    对于枣杭工业园拆 迁,我们有以下几点异 议,首先,我们认为,搬迁方给出的评估基数太低,远远低于目前即墨区划后的市场价 格。没有依法依规据实评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项。另外,合同剩余30年该如何补偿?搬迁方没有任何说法。目前。我们的企业都在生产经营当中,从通知搬迁到,扬言强 拆仅跨了三个月时间。对于企业来说,难免有些措手不及,有悖法规伦 理。根据有关规定,强 拆 房屋的唯一合法途径,是由市县级人 民政 府向法 院申请,再由法 院作出裁定。

    为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我们找过即墨通济街道办事处,即墨区信 访局,但是对于民营企业的呼声,即墨区有关部门却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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